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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营销培训之朋友圈“三天内可见”,招谁惹谁了?(四)

更新时间:2017-08-31 来源:网络营销培训 浏览量:

四、“三天内可见”没毛病


相较于玻璃心的朋友,更多的人则持相反的看法,公众号@这么近那么远  在推送的《听说朋友圈仅展示三天,又惹到你们这群玻璃心了?》一文中,将朋友圈比作回忆,认为朋友圈是我们记录生活的方式和载体,将每天经历的事情通过图文分享的形式记录下来,像是我们曾经写的博客、用的微博,甚至年少时写的日记一样。

日记属于私密,朋友圈属于公开,曾经你可以一览无遗看到这个人的全部,能够找到几年之前他在做什么,这是公开的记忆。


一个同类比较:之前我在记录生活,把自己的记忆公之于众,现在我想写日记,将这些记忆单独保留,享受自己不可分享的空间。但有人偏偏要看我本应该私密的日记,究竟是谁的问题?一个不够及时了解别人动态,却又马后炮来指责设置朋友圈三天的人,其实不懂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底线。作者认为:

朋友圈只是你了解这个人曾经的工具,它不是目的。

把握好人与人之间的度,才能更好地与人相处。谁能说我和这个人成为朋友,只是为了看他的朋友圈呢?因为设置了朋友圈期限,就觉得这个人成不了朋友,本身就是一个本末倒置的想法。


针对玻璃心的言论,作者认为,哪里来的那么多上纲上线,让这群玻璃心们感叹世风日下人心叵测。


公众号@Coffee Box 推送的《朋友圈仅开放三天还能做朋友吗?》一文也认为,作为朋友,大可不必纠结于这三天:

陌生人能看到你十张照片,但也无法参与你近在咫尺的意境,尽管作为朋友只能浏览你的三天,却也能领略到你远在天边的余韵。


说到底,生活,是过给自己的,不是过给朋友圈的。真正关心你的朋友,不会只在意你的朋友圈;并没有特别关心你的朋友,甚至都不会打开你的主页,也就不会发现你设置了“三天内可见”。


也希望大家不要因为一个人三天内的朋友圈动态就去揣测TA的所有,不要以为自己可以“见一叶而知秋”。


总之,你关不关注TA的生活,关注频率如何,选择权在你。TA的生活分享与否,分享期限是多久,这些是TA的自由,选择权在TA。谁都有一身软肋、无一盔甲的时候,谁也都有负面情绪想要发泄事后却又懊恼的时候。这个时候,作为朋友,保持足够的尊重,才是正解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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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黑马程序员网络营销培训学院

首发:http://netmaket.itheima.com/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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